各院级党组织,
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
学校各直属单位:
日前,市纪委驻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下发了《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和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和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三项专项整治的具体文件见附件1、2、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需要各单位在组织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教师填写自查整改表承诺书,一方面撰写自查报告、填报单位自查表。具体情况见附件中《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即日起至11月10日,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三项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并请于11月10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有关专项整治的自查整改表承诺书、自查整改报告和处级干部的三个自查整改表承诺书交至纪委监察室,同时将本单位的电子版表格和总结传至纪委监察室,其中《开展违规使用科研经费和违规设立、使用“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整改表(单位)》的电子版同时传至科研院和财务处。机关各部、处的表格和报告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收齐,交纪委监察室。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深入开展关于三项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确保相关精神和要求所有党员干部教师100%全覆盖、全知晓。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学校将安排专门人员开展检查,针对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党办校办
2016年11月8日